办事指南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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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地方水利基金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2018-06-01 14:28 来源:行政审批办(税政法制处)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事项名称 征收地方水利基金
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号)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实施机构 延边州财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1.欠款情况反馈表(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联办机构 延边州地税局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见附件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征缴来的资金上缴国库。发生欠缴的单位或个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市通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地点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府3号楼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8:30--16:00
咨询电话 0433-2876028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433-2876059
年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