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12月)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进工作,加大流程改造力度,持续稳妥动态管好吉林政务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事项梳理和运行工作,多次对局权力事项进行动态梳理。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按规定每年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进工作,把推进“吉林政务服务网”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对标“四平清单”,编制个性化实施清单,加大流程改造力度,破解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难点。持续稳妥动态管好吉林政务服务网网上事项梳理和运行工作,多次对局权力事项进行动态梳理。目前州本级仅保留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项目2项;保留权责清单项目4项。二是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及时调整完善我州收费清单,严格规范执收单位收费行为,建立“各项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准入,及时将国家、省出台有关收费项目取消、停征和免征文件共享给相关部门,保证信息同步到位。在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更新,做到收费目录清单、收费内容公开化。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我局行政检查“双随机”机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年度“双随机”抽查比例和具体抽查数量,对财政系统行政检查量、行政处罚量等内容及时汇总分析,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建设和对接工作。根据财政部“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监管事项层级,认领市级“监管事项清单”7项,新建“检查实施清单”5项。明确监管设定依据、梳理日常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推动监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
5.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动落实分级、分部门建立指导性目录。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州财综[2017]2号),明确指导性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财政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制度的质量与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填报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法律法规依据、管理事项范围。
2.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严格备案审查程序,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立足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六个环节,狠抓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强化监督。根据州司法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延边州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明确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的程序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加强法制工作,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三定方案,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建立起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大行政处罚、会计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项目的管理,有效地履行了财政部门职能。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组织本单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但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新进在编工作人员和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执法证管理,按要求组织做好财政行政执法证的年审工作,对执法证分别按实际情况进行续期、注销、变更等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我局于2012年制定了《延边州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要求,按照省厅规定,我们启动了州本级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并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代收代缴业务协议,将州本级执法单位全部列入系统中,并施行了“罚缴分离”,即执法部门开单,银行代为收款缴入国库。目前,州本级执法单位以及在我州的中省直执法单位签订代收协议的已经达到全覆盖,签约率100%。根据我们近几年的检查,未发现执法单位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的情况,对自由裁量权,各级执法部门或单位都制定了严格的界定标准并定期监督检查。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检查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定期向全面依法治州办公室报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制度。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全面提高财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和办理方式,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多渠道提升业务能力,积极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研究具体案件案例,积极参加州司法局举办的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与资深法律顾问专家研究探讨,不断提升自身法律业务能力,减少法律风险。2019年,处理上年结转行政复议案件一件,已作出驳回处理。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创新财政法宣形式,提高宣传的实效性,通过法治文化长廊、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充分利用展板、法制宣传手册、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
(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班子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落实方案和职责分工,我局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税政法制处综合协调、各处室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注重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的考核,增强考核实效性;注重将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科学性,通过考核形成倒逼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九)附加项
2016年我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吉林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2018年,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我局“吉林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在决策及执法人员队伍中还没能普遍形成,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仍然还有一部分干部思想觉悟与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还没有得到完全的理解与认知,思维模式也有待提高与进步,久而久之,难免会造成在法律思维方面的疏漏。
(二)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财政法律体系了解不全面,对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2019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显
一年来,严格履行依法治州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安排,逐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和完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把握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坚决执行党内法规制度
强化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能力,增强执行底气。一是组织好局班子成员对党内法规的深入学习,要带头学深悟透弄懂,确保法规制度内化于心。二是抓好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遵照各项制度要求,做到执行法规制度行胜于言。
(三)认真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州财政局成立“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文金哲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内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法制处。接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领导,承担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19年以来,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的法治财政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增强财政制度执行效力、进一步提高财政法律制度执行的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为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不断向前而努力。
2020年,全州财政工作将以赶考的姿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2020年是“七五”普法验收之年,州财政局将以高度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七五”普法总结检验验收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任务。
(二)科学组织收入,夯实财力保障基础。一是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强化收入分析监测,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二是落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专项附加扣除、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增值税降率等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税源培养,促进经济发展,培育涵养持续发展动能。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债券额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三)常抓不懈,大力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宪法等法律法规。推进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培训长效机制。
(四)全面从严治党,对标找差创优,持续加强财政部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进一步扩大财政工作开放度,深化人大代表报告联系常态机制,对标找差,不断提升依法理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