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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3-04 13:31 来源:
     

    

延州财会函〔2020〕1号

州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0〕181号),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并结合我州本级实际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编报格式

各填报单位必须下载财政部下发的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单机版)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不得使用2018年内控软件填报)。一是及时下载填报软件。请登陆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相关下载”栏中下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填报软件》。二是注意指标和格式变化。今年报告指标和格式相对2018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简化调整,请各填报单位注意并认真填写。三是报告格式不得改动。各填报单位导出数据形成的纸质报告格式及结构顺序均不得删减、修改和调整,如对报告格式理解上有疑议,请与州财政局联系。

二、步骤任务

(一)布置动员。州直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根据编报时间安排,运用线上调度及指导的形式有序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认真编报内控报告,并督促各填报单位按时上报。

(二)加强审核。各部门要发挥部门领导、指导职责,做好所属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做到上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审核,切实提升内控报告编报质量。

(三)报送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财政部近期调整了内控报告的报送时间,我州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于7月17日前将编报的内控报告统一报送至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到州财政局。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完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于8月1日前连同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数据一并报送至州财政局。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分析应用。各部门要加强对内控报告数据的分析使用,挖掘内控报告价值,同时根据内控报告编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控建设工作,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内控报告电子版报送邮箱:243799206@qq.com,纸质版报告州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崔琦,联系电话:2876085。

(二)为做好本年的编报工作,省里继续委托长春建通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联系人:王元博,联系电话:18186833100。各填报单位有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咨询。各部门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州财政局沟通反馈。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延边州财政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吉财会函〔2020〕181号

省委有关部门,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有关人民团体,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县(市)财政局:

为全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9〕16号),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编报格式

今年我省内控报告编报与往年相同,采取单机版报送编报,各填报单位必须下载财政部下发的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不得使用2018年内控软件填报)。一是及时下载填报软件。请3月1日后登陆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点击浮动光标《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填报软件》下载。二是注意指标和格式变化。今年报告指标和格式相对2018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简化调整,请各填报单位注意并认真填写。三是报告格式不得改动。各填报单位导出数据形成的纸质报告格式及结构顺序均不得删减、修改和调整,如对报告格式理解上有疑议,请与省财政厅联系。报告封面上填报单位负责人需要签字盖章后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二、步骤任务

(一)布置动员。省直各主管部门、各市(州)县(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根据编报时间安排,运用线上调度及指导的形式有序组织本地及本部门所属单位认真编报内控报告,并督促各填报单位按时上报。

(二)加强审核。各部门要发挥部门领导、指导职责,做好所属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各市(州)县(市)要对本级单位上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审核,切实提升内控报告编报质量。

(三)报送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财政部近期调整了内控报告的报送时间,向财政部报送内控报告截止时间推迟至9月30日。

我省报送时间安排如下: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于8月1日前将编报的内控报告统一报送至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到省财政厅。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完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于8月31日前连同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数据一并报送至省财政厅。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市(州)县(市)基层填报单位要在8月1日前将编报的内控报告报送至本级财政部门。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审核汇总本地所属单位的内控报告,编报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于8月31日前将本地汇总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数据报送至省财政厅。报告应当由本地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省财政厅审核汇总编报全省内部控制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财政部。

(四)分析应用。各市(州)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内控报告数据的分析使用,挖掘内控报告价值,掌握本地内控建设情况,同时根据内控报告编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控建设工作,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内控报告电子版报送邮箱:2320397166@qq.com,纸质版报告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邮件封面上请注明内控报告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谷秀云,联系电话:043188550790。

(二)为做好本年的编报工作,省里继续委托长春建通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省直部门联系人:黄莹莹,联系电话:18186832711;市(州)县(市)联系人:王元博,联系电话:18186833100。各填报单位有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咨询。各市县各部门填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沟通反馈,对比较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并不定期发布到全省内控工作群共享文件中。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9〕16号)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函〔2019〕1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全面掌握2019年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各中央部门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报送财政部(会计司)。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各省级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不含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报送财政部(会计司)。报告应当由本地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直接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编报方式

中央部门和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陕西、宁夏、青海、厦门、大连、青岛采取网络版方式,通过IE、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主流浏览器登陆“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s://tybb.mof.gov.cn/),开展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具体编报请于2020年2月1日后登录上述网址。不适宜通过网络版报送的单位请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

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北、云南、西藏、甘肃、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宁波、深圳采取单机版方式编报。上述地区请于2020年2月1日后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相关栏目下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使用单机版报送的有关地区在报送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同时,还应当报送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从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三、编报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及时准确编报。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2019年度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在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的基础上,编制《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其中,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垂直管理要求,审核并汇总本系统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编报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应督促其提高编报工作效率;对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分析应用。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结果的应用工作,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指导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工作水平。

附件: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财政部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x 

2.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x 

3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4 2019年内控报告软件安装包.zip 

5 单机版操作手册和视频.part1.rar 

单机版操作手册和视频.part2.rar 

6 填写说 .docx 

7 常见问题解答(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