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延州农保办字〔2021〕3号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及报送遴选标包划分结果的通知》(吉财金〔2021〕277号)要求,延边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延边州各县(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一、保险机构
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需获得吉林省银保监局核准的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且符合《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保险品种
在延边州各县(市)区域内开展的中央财政补贴的种植业保险、农业大灾保险、森林保险,以及省财政补贴的“6+N+1”产业保险。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以公开评选方式进行,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全州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详见《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及报送遴选标包划分结果的通知》(吉财金〔2021〕277号)。
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评选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遴选。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此次遴选。
(此件主动公开)
延边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财政局代章)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