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考务日程及报名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举行,共10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8日至22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4年6月2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二)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于2024年1月5日12:00开始,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于1月26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三)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不得使用美颜、艺术修饰等工具进行图像处理。
2.注册登录信息维护。注册登录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3.选择考区。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延边州、松原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长白山管委会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在报考审核前,考生可以凭报考注册号登录网站修改本次报名信息。
5.上传本人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照片上传完成后由报名系统后台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不清晰、背景颜色不对、非证件照等)将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必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方能再次进行报考审核。
6.网上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显示“请按公告说明交考试相关费用”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在支付过程中,请考生牢记“交费订单号”以备必要时与系统对账。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23〕737号),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回执表到所在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
注意事项:网上缴费后考生本人必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缴费是否成功,如缴费后仍显示没有报名成功,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考试报名结束后概不受理。
7.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六、考试教材
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通过全国考试教材征订平台进行教材订购及缴费,由出版社直接将教材邮寄到考生预留的收件地址。
七、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考 区
咨询电话
长春市
0431-89865971
吉林市
0432-62011331
四平市
0434-3215082
辽源市
0437-3252494
通化市
0435-3502223
白山市
0439-3226392
白城市
0436-3219892
延边州
0433-2876085
松原市
0438-5075053
梅河口市
0435-4223791
公主岭市
0434-6869019
八、考后审核
在领取证书时,同步进行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信息采集
初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人员应当主动参加信息采集。登录“吉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栏目(http://czt.jl.gov.cn/ztzl/kjgl/),“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
十、相关要求
为做好考试工作,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已经对需要报名人员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细化,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以上通知,并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配合做好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工作流程图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