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州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各填报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在附件信息表中,各市(州)财政部门、省直部门至少报送本地和部门可复制、可推广的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典型案例1个。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至少推荐所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典型案例1-2个。
二、编报方式
我省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用网络版方式。各填报单位需登录统一报表系统(吉林)(http://111.26.53.76:9797/)进行填报,单位用户名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面加上@NKBG,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如忘记密码,可联系主管部门、本地会计管理机构或在线客服重置密码。
三、报送时间及格式
(一)各级财政部门。州直各部门单位于5月10前完成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封面扫描件应当由本地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四、服务支持
各填报单位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系统填报用户操作手册、问题解答、讲解视频等编报资料,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与久其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431-88553901,0431-88550574。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0433-2876085填报单位也可点击内控报告填报系统在线客服链接,联系客服人员进行技术问题解答。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直各主管部门,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
(二)提升审核质效。各填报单位对本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各级汇总单位对本级、本地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
(三)重视报告质量。各汇总单位要认真总结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做到报告内容全面详实,表述清晰准确,有数据支撑,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强化结果应用。省直各主管部门,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五)落实保密责任。各填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附件:1.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延边州财政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