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关于印发《延边州州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延州财建〔2025〕2号
州直各预算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和规范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吉林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吉财建〔2025〕220号)、《延边州州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延州财建〔2025〕1号)等国家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延边州州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延边州州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
延边州财政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