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总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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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总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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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01 10:26 来源:州财政局
     

 

延州财农指201918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19]99号)文件精神及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情况的报告》,现下达你市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1339万元,其中:用于饮水安全补助0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扶贫”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相关会议精神,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国定贫困县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执行。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省定片区县(市、区),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60号)执行。

 

附件: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情况表(统筹整合部分)

 

                             延边州财政局

           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