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延州财行指〔2016〕273号
县(市)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吉财党群指〔2016〕1374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 万元,不得用于补充“三公”经费。收入列“1100301一般公共服务”预算科目,支出功能类科目列“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预算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转移支付指标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
延边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