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总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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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下达2020年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3-31 16:12 来源:
     

 

 

延州财农指202015

 

 

关于下达2020年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和州扶贫办《关于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安排意见的函》(延州扶办函[2020]3号),结合我州脱贫攻坚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准,现下达你县(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5万元。其中扶贫发展955万元,以工代赈   万元,少数民族发展      万元。执行中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县市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31号)精神,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国定贫困县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执行。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省定片区市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60号)执行。

 

附件:下达2020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分配情况表(总表不下发)

 

 

 

                             延边州财政局

           2020327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预算处、国库处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 农业处     2020327日印发     

投诉监督单位:延边州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3-2876027、0433-2876029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xinliyong2266035@126.com

可下载附件:延州财农指【2020】15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