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财采购〔2021〕4号
各州级预算单位:
为做好我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现将《吉林省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吉财采购〔2021〕4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471号)
延边州财政局 延边州农业农村局
延边州乡村振兴局 延边州供销合作联合社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