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延州财采﹝2024﹞16号
一、项目名称
延边州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数字高清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BZFCG-[2024]-00014)。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众享互联网科技平台(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卫星路南林苑雅居1幢2单元1805号房
被投诉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龙东街261号
三、基本情况
招标文件公告期:2024年4月19日
质疑提出时间:2024年4月29日
质疑答复时间:2024年5月9日
提起投诉时间:2024年5月9日
投诉事项1-5: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具有很强的主观倾向性,指向特定产品,以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请求:暂停此次招标活动,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潜在供应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于5月9日收到投诉材料后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于2024年5月10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要求被投诉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2024年5月22日,本局收到投诉人书面《撤诉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终止本项目投诉处理程序。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延边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