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政务

法律法规

0
  • 延边州财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18-12-13 08:28 来源:税政法制处
     

延边州财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州财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实施方案中完成重点任务的时间进度要求,现将延边州财政局2018年需完成的重点任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我局于2012年制定了《延边州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要求,按照省厅规定,我们启动了州本级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并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代收代缴业务协议,将州本级执法单位全部列入系统中,并施行了“罚缴分离”,即执法部门开单,银行代为收款缴入国库。目前,州本级执法单位以及在我州的中省直执法单位签订代收协议的已经达到全覆盖,签约率100%。根据我们近几年的检查,未发现执法单位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的情况,对自由裁量权,各级执法部门或单位都制定了严格的界定标准并定期监督检查。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一)严格按照《预算法》,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及时有效防控财政局政策制定风险。根据《延边州财政局工作规则》、《延边州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定了《延边州财政局政策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同时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监管措施逐步推行。

(二)国有资产监管方面。遵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文件要求,同时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延州财行产[2016]106号)。

(三)政府采购方面。州本级出台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2018年延边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7]5号),对政府采购各项标准做出了限定。

(四)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延边州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了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依法合规运行的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