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
凡是持有发证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之前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15日前,登录“吉林省会计网”,点击“证书申请”——“证书换发申请”按钮,输入身份证号后,修改并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本人签字,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延边州财政局308室会计处(延吉市延龙路608号)换领新证。
申请页面中,会计人员可对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等一般个人信息进行修改。重要个人信息无法修改,确需变更的,应提交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管理人员予以变更。
会计人员必须已完成信息采集才可进行换证,对未采集人员或采集未审核人员,网页上会给与提示。
延边州财政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