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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建设、提高会计管理水平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19 11:37 来源:办公室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建设、

提高会计管理水平的通知

吉财会[2014]244号

省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从2010年起,财政部积极着手研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2012年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2013年修订印发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上各项规章制度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控建设三个方面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截至目前,按照财政部时间要求,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已经结束,各单位已到了深入实施、全面落实阶段。为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执行新会计准则制度及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反映财政改革成果,促进政策与规章制度衔接。2000年以来,我国相继进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政府收支分类、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重大改革,这些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资金运转、资产管理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围绕这些财政改革政策,财政部对原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全面修订,新规则充分体现了财政改革政策成果,新规则的发布也促进了财务规则与改革政策的衔接,有利于改革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同时,财政部又修订了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落实新规则的财务管理要求。

 (二)有利于建立服务型政府,提高财政透明度。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在这改革方向的引导下,政府相继推进了“三公”经费公开、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民众参政议政意识高涨,对财政信息透明度要求不断提高,利益相关者深入了解政府财务信息的意愿在不断增强,按照这一改革任务,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提供全面、科学的政府资产负债、成本绩效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数据信息,成为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的客观要求。

 (三)有利于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亟需加强,通过新规则的修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压缩行政成本,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更加科学、合理、有效、节约地用于公共事业。通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的修订,全面、真实、科学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新规则及新准则制度的修订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紧紧把握新规则的重大变化。新规则从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收支管理、完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五大方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把握住新规则重要的变化,认真做好新规则的贯彻实施。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推进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收支规模、资产情况,制定各项经济业务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夯实财务管理基础。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三是依法接受和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领导责任。各主管部门在做好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根据新规则的要求,要加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要定期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会计基础工作等基本情况,督促建立或完善所属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提升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核定公用经费,科学安排专项资金,从源头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做好事中监控工作。三是加强检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工作,对发现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深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服务于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为全面执行会计准则及制度奠定基础。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为会计人员收集、处理、提供会计信息提供基础性的保证作用,因此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吉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执行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核算,会计凭证取得及填制、会计电算化及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为会计准则及制度提供良好的实施环境。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以满足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双目标,做好会计准则及制度的实施工作。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侧重于反映单位预算收支信息,对单位财务状况的信息反映相对不足。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制度对会计核算目标定位更清晰,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的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把握住这个重大变化,在会计核算上既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财务状况,满足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

  四、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提升风险防范和内部管理水平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内控规范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因此,各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过程中,要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有效运行和监督管理承担责任。一是统一协调、组织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实施工作。各单位要成立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全面参与,确保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每年对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性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不定期的对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成立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目的,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和适应性原则,针对单位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六项主要经济业务,采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等八项控制方法,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三)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内控规范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负有检查职责。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一是督导推动,采取提供技术服务、培训指导等方法,帮助本地区单位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实施工作;二是检查推动,各级财政部门今年要根据省里统一要求,制定检查方案,成立检查小组,开展本地区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督促单位做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