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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吉林省考生申请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07 13:43 来源:会计处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吉林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调整至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进行。考虑到部分考生因考试时间变更无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省对上述情况考生退还考试报名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

  在吉林省报名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但因考试时间变更而无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

  二、受理申请退费时间

  考生申请退费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4日,共计8天。工作日期间(9:00-11:30,14:00-16:30)可以到现场提交申报材料;不能到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的,请于8月1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寄出,逾期不再办理。

  三、受理申请退费地点

  延边地区考生: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411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邮编133001),0433-2876085。

  四、申请退费办理流程:

  1.申请退费的考生填写《吉林省2020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附件1)并打印,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2.考生请持《吉林省2020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网上报名回执表》、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申请,如果缴费后开具发票的,需要将发票原件一并退回。如果无法提交报名回执,可通过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网站左侧报名状态查询后,打印报名状态截图。 

  3.退费申请工作结束后,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办理考试报名费退费。

  五、温馨提醒事项

  1.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请慎重决定。 

  2.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故不受理退费申请。 

  附件:吉林省2020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 (点击下载,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切换至极速模式)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8月5日

   

   

  吉林省2020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 

  

  报名信息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退款金额 

   100.00元 

  手机号码 

    

  不能参加考试原因 

    

  退费收款账户信息(考生报名时的缴费账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卡号) 

    

  银行卡开户行(全称) 

    

  网上缴费订单号 

    

  承诺书 

  本人同意在提交考务费退费申请后,不再参加2020年度会计初级考试。 

  本人保证提交的申请退费材料真实、正确、齐全,如因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材料不全,导致退款不成功,无法再次办理退费,其后果自行承担。  

    

    

  本人签名(手写):          2020年8月    日 

  

  注:已开具发票的,需要将发票原件一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