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汪清县农业推广中心主任高树育
近年我州粮食作物虽然连续增产,但农民却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情况,尤其是玉米价格一路下滑,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日益凸显,有的农户出现了投入与产出倒挂的现象。这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关系着社会稳定,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对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高树育代表:
您好!
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实现农民增收是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运行模式,可以有效促进种植结构优化,实现农产品的转化增值,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同时也能增加农民收入。
我们国家已经对从事农业产业的企业实施了财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州和县市财税部分一直按国家政策执行,农业企业已经享受到国家财税优惠政策。
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就2016年安排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项目资金2534万元,农业企业贴息757万,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优化。
不难看出,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均为农民增收做了很多努力。但是,延边各级财政财力有限,属“要饭财政”,每年需兑现新增刚性支出,安排各项债务还本付息、上级专项所需地方配套等,此外,财力除了维持地方政权的正常运转外,还需保障其他社会事业性支出,在目前延边各级财政财力下滑的前提下,无力再安排奖补方面的支出。但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争取农业企业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全方位、多角度地服务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不断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推进现代农业进程。
延边州财政局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张韶光 2876008
抄送:州人大人选委(1份)
州政府办公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