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目前,我州部分地区农村生活垃圾随处可见,产生这一现象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较大,现有资金投入力度不足。二是没有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
为此,建议州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资金投入,并关于农村垃圾处理的规范化意见或出台相关保障措施。一是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由州级财政解决部分资金,给各县市建设能够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处理场、按需配备垃圾运输车、垃圾箱等配套设施。二是加大环保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以食用菌菌袋、农药瓶、地膜等农村废弃垃圾为原材料的环保企业,从而减少农村面源污染。三是从州级层面以工作意见的形式把三级垃圾处理制度确定下来。村级负责本村垃圾收集工作,镇级负责各村垃圾的运输,县级负责垃圾统一处理,这样能明确各级分工,提高垃圾处理效果。
对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孙大柱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由州级财政解决部分资金,给各县市建设能够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处理场、按需要配备垃圾运输车、垃圾箱等配套设施。”
答复如下:国家环保部从2008年开始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截至2016年底,国家、省和县市在全州范围内共投入26,889万元,对我州八个县市494个行政村通过购买垃圾收集车、运输车,购置垃圾箱,建设垃圾池,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建设完成堆肥场,设水源地防护围栏等形式,对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处理和防治,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安图县共有46个村进行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达到25.5%。
2017年省环保厅下达我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任务为58个,其中安图县13个村。
由于州本级财力有限,无法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但我们将积极配合环保、住建等部门,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改善我州农村生活环境。
(二)“加大环保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以食用菌菌袋、农药瓶、地膜等农村废弃垃圾务原材料的环保企业,从而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答复如下:州财政局没有设立此类专项资金,历年来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下达的有关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项目申报指南,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向省里争取项目资金,解决部份生态环境治理所需资金。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根据我州实际情况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三)“从州级层面以工作意见的形式把三级垃圾处理制度确定下来。”此项职责不在我局。
在此,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的完善我们的工作,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
延边州财政局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金青龙 2876052
抄送:州人大人选委(1份)
州政府办公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