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州财议字〔2024〕8号
公维雁代表:
您在州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图们市扩大边民界定范围及补贴标准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边民界定范围及补贴标准
边境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安全和生态屏障,边境居民在维护领土完整、彰显国家主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省边境地区长期繁荣稳定,吉林省委办公厅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边境县市区统筹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对在边境一线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边民(抵边自然村居住的农村居民)予以补助。同时指出,在抵边乡镇居住的非一线边民补助标准由各边境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边境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建立边民补助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边民获得补助后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因此关于扩大边民界定范围及补贴标准事宜应由图们市按照现行管理机制自行研究确定。2023年图们市边民补贴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
二、关于设立边民补贴专项资金
为支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财政根据边境事务管理情况,选取相关因素进行测算分配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省财政下达图们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9893万元,呈逐年递增态势。由图们市统筹用于边民补助、护边员补助、口岸补助、边贸补助和特殊事项等。另外,省财政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补助力度。上述转移支付均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图们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用于民生改善和边境事务等方面。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向省财政厅争取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支持边境县(市)开展社会管控和完善边民补助、护边员补贴机制,并指导边境县(市)统筹省补助和自有财力,切实保障和改善边民生活,鼓励边民抵边居住,守土固边。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延边州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岩,287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