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州财议字〔2024〕12号
刘杰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桑黄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6号建议)收悉。我局会同人民银行延边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延边监管分局形成相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全州金融系统多措并举,积极支持桑黄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人民银行延边州分行牵头开展《延边州金融支持“一县一业”发展专项行动》,把桑黄产业指定为和龙市重点产业,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再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全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2023年,人民银行延边州分行赴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在了解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后,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方案。如,和龙农商行在保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倾向于使用自有资金为企业发放贷款的背景下,积极与省联社提出申请,同意通过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运用再贷款政策将贷款利率从7.7%压降至6%。再如,农业银行在无担保物情况下,已用信用方式为企业发放贷款超500万元,利率约为4%,并根据企业缴税额追加信贷额度约100万元。二是国金局延边监管分局切实发挥央地协同,凝聚合力,多措并举助企纾困。2023年,联合州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分行、州税务局等部门开展“服务企业月”“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金润延边”“金融助企百千万”秋实行动等系列特色主题活动,“几家抬”推动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效能最大化。2024年,人民银行延边州分行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延边州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大民营企业贷款支持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17条措施,组织开展“解难题 稳增长 促发展 延边州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对接专项行动”,进一步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从深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入手,持续抓好对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监督考核督导,充分发挥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指挥棒”作用,深入开展银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持续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退出后金融支持服务工作,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资源投入呈现“量增、面扩、价降、质升”的良好态势。经调研了解,在支持桑黄延边特色种植业方面,辖内银行业机构创新推出“桑黄e贷”信贷业务品种,截至2024年4月,为18位桑黄种植户提供4920万元扶持资金,为3家桑黄企业提供729万元资金支持。
下一步,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畅通特色产业信息共享渠道,组织开展融资对接和走访,持续提高金融支持特色产业成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供应链金融模式,解决抵押物不足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延边州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金融债务处王玉丹,287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