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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全州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 发布时间:2022-08-10 16:16 来源:延边州财政局
     
2022年 第7期 (总102期)
 
全州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 全州情况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70.9亿元,同比减收23.1亿元,下降24.6%;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4亿元,按自然口径下降35.1%,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7.3%。
  地方级税收收入14.4亿元,按自然口径下降30.6%,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7.1%。主要是增值税减收3.3亿元、契税减收2.5亿元。从主要税种看,增值税2.4亿元,同比减收3.3亿元,下降58.2%,主要是全州增值税新旧政策留抵退税3.1亿元,其中敦化市、汪清县和安图县因退税发生负收入分别为2253万元、199万元和425万元;企业所得税2.7亿元,下降3.6%,主要是延吉市减收3203万元(延吉卷烟厂减收3000万元);个人所得税6790万元,下降18.1%,主要是龙井市和汪清县分别减收741万元和267万元;资源税4104万元,增长21.9%,主要是敦化市增收33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亿元,增长4.2%;房产税8904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延吉市减收1123万元、敦化市减收303万元和珲春市减收469万元(与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价双降有关);印花税3595万元,下降3.5%;土地增值税9628万元,下降7.1%,主要是珲春市减收2274万元(上年城投公司缴纳收入2000万元);车船税9982万元,增长8.5%,主要是龙井市增收906万元;耕地占用税1252万元,下降67.6%,主要是敦化市减收1260万元;契税9955万元,下降71.4%,主要是延吉市减收1.7亿元(今年发生以前年度预征税款退税)和敦化市减收5486万元。
  地方级非税收入9亿元,同比减收6.3亿元,下降41.3%,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38.3%,占比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主要是罚没收入减收1.5亿元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收5亿元。从主要项目看,专项收入3亿元,增长4.5%,主要是延吉市增收138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亿元,增长29.1%,主要是安图县增收4691万元(耕地开垦费增收5185万元);罚没收入9258万元,下降61.7%(州本级减收1246万元、敦化市减收1.1亿元和汪清县减收145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3亿元,下降68.7%,主要是延吉市减收3.2亿元(上年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增加较多)、珲春市减收1亿元;捐赠收入6332万元,增长149.6%,主要是疫情相关捐赠收入增加。
  2.州本级情况
  1—7月份,州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亿元,下降38.9%,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减收71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 全州情况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3.1亿元,同比增加24.7亿元,增长15.6%。支出强度较大的原因:一是国标工资提标翘尾增加支出。二是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指标提前下达。截至7月末,省已下达转移支付指标221亿元(提前告知161.3亿元,追加下达61.7亿元),已接近上年全年收入223亿元。三是疫情相关投入增加4.4亿元。四是债务付息支出增加2亿元。五是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安排支出同比增加5.9亿元。
  从具体支出项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亿元,下降4.9%,主要是和龙市减少1.9亿元(上年有企业奖补资金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6亿元);公共安全支出7.7亿元,增长11.6%,主要是州本级专项支出增加4793万元;教育支出17.4亿元,增长2.2%;科学技术支出3474万元,下降14.6%,主要是延吉市减少1335万元(上年同期有企业扶持资金支出10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亿元,增长53.8%,主要是州本级增加支出6700万元和珲春市增加支出8231万元(6月份列支旅游开发扶持项目8169万元,属清理2018年暂付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亿元,增长22.4%,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3.4亿元、就业补助增加5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亿元,下降4.4%,主要是珲春市减少9392万元(上年有债券安排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1亿元,下降16.1%,主要是延吉市减少7711万元(能源节约利用资金减少69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亿元,下降8.4%,主要与延吉、图们等县市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同比减少有关;农林水支出31.6亿元(本月支出14.2亿元),同比增加15.1亿元,增长91.0%,主要是粮食风险基金安排支出增加5.9亿元和加快扶贫衔接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有关;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658万元,下降34.6%,主要是珲春市减少4790万元(上年同期拨付国有工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5亿元,同比增加2亿元,增长29.8%。
  全州完成民生支出145.3亿元,增长17.8%(比全部支出增速快2.2个百分点),占全部支出的79.4%。
  2. 州本级情况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亿元,同比增加5亿元,增长31.2%。主要是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拨付进度,提前安排社保和交通等项目大额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7月份,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亿元,下降32.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收4.6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3.6亿元,增长201.7%,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1亿元(本月支出20.3亿元),同比增加29.3亿元,增长1758.7%;债务付息支出4.6亿元,增长86.0%。
  (二)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7月份,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21万元,下降15.1%;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40万元,增长12.0%。
  三、政府债务情况
  (一)全州情况
  2021年末,全州政府债务余额54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34.9亿元。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政府债务还本29.1亿元。1—7月份,全州新增债务1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2亿元,专项债务68.8亿元。全州偿还债务2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9亿元,专项债务3.4亿元。截至7月末,全州政府债务余额63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33.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0.3亿元。
  (二)州本级情况
  2021年末,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3亿元。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政府债务还本1.4亿元。1—7月份,州本级新增债务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7亿元,专项债务1.3亿元。偿还一般债务0.4亿元。截至7月末,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6亿元。
  四、预算执行主要问题
  (一)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今年,全州土地出让收入预算18.9亿元。受疫情、经济下行影响,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出让难度加大,完成土地收入预期目标面临较大压力。1—7月份,全州土地出让收入实现8.4亿元,完成预算的44.5%,同比减少4.6亿元,下降35.2%。
  (二)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增大。按照经济稳增长要求,财政需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一方面各领域对财政资金刚性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部分县市需要消化的暂付款规模较大,稳妥化解债务,对库款的保障水平带来巨大挑战。
  (三)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缓慢。受部分项目谋划不实、储备不足、质量不高等因素影响,2021年及以前年度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缓慢,债券资金专户沉淀资金较多,影响使用效益。虽然本月集中支出已消化了大部分存量资金,但仍需持续关注后续实际工作量以及本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夯实“稳”的根基,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稳定财政运行。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在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等政策的基础上,强化与税务、人行等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完善收入征管体系、丰富征管手段,确保应收尽收,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抢抓稳增长政策机遇,争取上级更多支持,提升财政保障水平,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激励县市和各部门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同心协力将项目争取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全力做好保运转稳经济。高度关注收支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在动态变化中平衡好财政预算,确保运行安全。对新出台的政策加强资金测算,及时保障资金需求,避免出现资金缺口。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适时出台增量政策,下好先手棋,打足提前量,确保政策、资金跑在风险、困难前面。
  (二)创新“防”的举措,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一是严格规范“三保”支出。每月测算“三保”支出需求,提前筹集调度库款资金,足额保障“三保”刚性兑付。严格管理财政库款,加大暂付性款项清收力度,严防因占用库款造成财政运转困难。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二是提高债务管理水平。完善防范债务风险化解长效机制,优化分年度化解方案,抓好法定和隐性债务动态监测,着力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进一步厘清政企债务边界,明晰还债主体,加强企业负债约束,严防企业债务风险向政府传导。三是严格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评估和预算评审制度,严禁无预算开工和项目超概算,清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
  (三)找准“进”的支点,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一是加大市场主体支持力度。巩固提升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效,通过综合施策叠加发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帮助企业焕发生机。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壮大财源基础,做大财政“蛋糕”。二是加大财政支出强度。聚焦高质量发展,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政策效应、创新投入方式,千方百计保障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整合财政资金,做大做优特色财源。三是利用债券投资带动效应。对于已发行债券,督促县市和相关部门坚持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破解制约项目实施的瓶颈问题,确保8月底前完成支出任务。同时,及时组织做好2023年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债券撬动和拉动投资作用。四是加大财政金融协同。积极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做好投资布局和项目储备,夯实合作基础,提高合作层面,撬动更多资源要素集聚。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普惠金融政策协同力度,用好央行再贷款贴息等金融工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五是密切关注我省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紧紧围绕我州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及比例、省共享收入划分及比例、转移支付政策调整等方面争取差异化支持,进一步提高州本级财政宏观调整能力,获得下沉财力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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