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延州财农指﹝2020﹞191号
关于提前预下达2021年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预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0]1106号)和省扶贫办《关于2021年提前预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拟分配意见的函》、省发改委《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和省级财政专项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代赈[2020]919号)、省民委《关于报送2021年提前批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意见的函》,现下达你县(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下同)489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669万元(扶贫发展3057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4879万元,以工代赈215万元),省级资金13309万元(扶贫发展12557万元,以工代赈752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扶贫”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该指标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请提前做好相关项目准备工作。
考虑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确定后的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提前预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延边州财政局
2020年12月26日
投诉监督单位:延边州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3-2876027、0433-2876029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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