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总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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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23 15:44 来源:农业处
     

延州财农指20219

 

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106号)和省扶贫办《关于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下达分配建议的函》、省发改委《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和省级财政专项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代〔2020〕919号)、省民委《关于报送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暂定名)分配意见的函》(吉民族函〔2021〕31号),现下达你市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下同)2981万元,其中,扶贫发展199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900万元,以工代赈84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扶贫”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问转移性支出”

各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请提前做好相关项目准备工作。

考虑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确定后的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延边州财政局

           2021323

 

投诉监督单位:延边州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3-2876027、0433-2876029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xinliyong2266035@126.com

可下载附件:附件1: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