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政务

政策解读

0
  • 《延边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9-11-13 14:06 来源:预算处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21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的要求,我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延边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延州政发〔2018 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的理解《办法》的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办法》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州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专项资金额度和种类不断增加,为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当前看,专项资金设置种类过多,项目过于分散,一些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不高等弊端也日益显现。通过政府规章立法形式来加强和规范我州州级专项资金管理,尤显紧迫。这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

二、改革的必要性

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延边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设置偏多、项目分散、绩效不优等问题,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出台延边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6章50条,从明晰管理职责、完善立项审批、加强分配管理、创新投入方式、强化使用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和绩效管理等方面对级专项资金管理做出了原则规定。第一章阐述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第二章明确了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第三章对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的申报审批程序以及执行期限做出规定;第四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原则、投入方式、申报要求、分配办法、决策机制、拨付时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五章对资金监督和责任追究做出规定;第六章是附则。

四、《办法》的主要意义

是关于创新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办法》从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规范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对创新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做出要求,支持产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要尽量减少直接补助,更多地运用贴息等方式逐步建立财政与银行金融机构对接机制;通过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专项资金中用于企业和项目资本金的投入,逐步实行规范的股权管理模式;鼓励设立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财政资金注入吸引带动社会资金的跟进,逐步建立专项资金“投入—回收—再投入”的循环使用管理模式。

是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办法》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信息公开做出规定。一方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公开。要求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要求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是关于《办法》的层级与效力。提高《办法》的效力,建议此《办法》经政府常务会审定后,由州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作为统领各项专项资金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现行各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与《办法》不一致的,要进行及时调整完善和修订,由州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印发。